回复 辛陨御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未咸闲鱼: 这部《w.w.w黄皮》重活一世,不必顾忌太多,人生难再来,既然上天给了我这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要把想做的,没做过的,遗憾的,未了的,统统尝试,让自己和自己亲近的人不再留遗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都市写轮眼》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东方大魔王 :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不是主角的后宫,亦不是主角的红颜,而是主角的炮灰哥哥的炮灰未婚妻而已,除了幼儿时的短篇出现,就只剩死得凄惨的那一小部分了,这么一想,未免沾边的剧情也太少了吧,好歹也干脆点给个边都沾不上的身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