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何处不染尘 : 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人。因为鬼就藏在人的心里。我能识别出鬼的气味,也能甄别人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闻香识鬼》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朝弦: 这部《姐姐的粉生蚝真好吃》一个在漫威世界争分夺秒,渴求着愉悦的人。黑夜中,诺赫一身黑袍站在大楼之上,俯视着纽约的繁华,他拉低了帽檐,低声道:他们,在躁动,因为我……他掌握着至高无上的神秘,化出了一个又一个身份,演出了一场大戏,但最后全部都变为了真实他的身后,站立着很多人,睁着写轮眼的斑,手持神圣之剑的阿尔托莉雅,嬉笑着的多弗朗明哥,高傲的吉尔伽美什……
回复 一丝不苟 : 怪事,闯入他谈生意的包间,破坏他的生意,还想嫁给他,这女人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被门挤了?怪了,她总能猜中他心中想法,还常常望着他出神,眸中有哀伤和深情,活似做了多对不起他的事,天知道他根本不认识她。她似乎很了解他,不但知道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还知道他不为人知的事业……怪事太多就是预谋,这女人,他要防着。太安逸顺遂,容易让人失去分辨能力,她前世过的太安逸,太顺遂,所以识人不清,善恶不分,害死了身边所有人。疼她的外公,知她的好友,护她的丈夫,都被她间接害死,敬重她的亲弟弟将她送去精神病院,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幡然醒悟。重生回两年前,她发誓,绝不再让亲人相继死去,她要守护他们,不计代价。片段(一)“你来相亲?”早知道与自己相亲的人是他,她还是有些难过。“你不也来相亲。”他冷哼。“我是因为知道是你才……”好险,她心虚的转开目光。“说下去。”他语气森寒,似压抑着什么。“我不说。”她摇头,喃喃自语。“不能说。”又想掐死她了,从第一次见她开始,她总能引得他都想掐死她。片段(二)终忆起害死他的过程,她选择消失,不幸被他抓住。“跟我回去。”他困她在怀里,咬着她的耳朵说道。“不要。”她拒绝,干脆又直接。“有胆你再说一次。”他加重牙齿上的力道。她哭的浑身颤抖,却还是不忘提醒他。“你怎么就是不明白,我回去会害死你的。”“我情愿被你害死。”叹息一声,他拥紧这个自己一开始觉得古怪,后来防备,现在深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