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傲缘 : 穿越仙侠世界,陆离还没来得及熟悉所处的环境就‘被’拜师,往后的日子里……“小师弟你站在我身后,今天我看谁敢动你一根汗毛!”“小师弟你资质那么差,别修炼啦,我会保护你的”“小师弟别浪,毕竟你那么弱……”……每当这个时候,陆离都无比郁闷,虽然我修炼资质差,修为弱得可怜,但我拳头够硬啊,真心很能打的!关于我为什么能躺着也变强这回事儿我着实无法解释……”
回复 冥狄: 这部《办公室员工的滋味4中字》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先抽烟再码字 : 宋朝在文治上面做到了顶峰,诞生了无数可以铭刻到历史上的人物,大文豪,政治家,圣人,军事家,却被蛮族攻破,历史沉沦。穿越本应该死掉的仁宗二子,改变必死的命运,改变将靖康之耻,系统在手天下我有,看一介皇子如何,祛除弊政,强悍自身,追亡逐北,一统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