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夜五秒 : 【最热玄幻,精品爽文,百万追读,放心收藏!】少年觉醒吞天血脉,修吞天龙帝诀,从此脚踏万族天骄,诛杀强敌,横扫诸天,霸绝万界!所有的敌人,统统碾压,爽到极致!老书《至尊古魔》,两百多万完本,书荒的可以去看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吞天龙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东华文君: 这部《已满18十,点此进入》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麦曦茵 : “嘘——别作声。我俩当伏地地魔,藏好就行。然后等着看好戏吧。”老法师(骨灰盒级老阴逼)右手食指竖在自己嘴前,谨慎小心的告诫露西(社会我猫哥,人怂屁话多)。 “伏地魔是什么嘛?“露西模仿老法师,死尸般的匍匐在灌木丛中纹丝不动。 ”就是一个死人、一个正义的魔鬼,因为趴在地上纹丝不动,所以苟到了最后;干掉了拥有主角光环、开挂、集神装于一身的坏小屁孩,乃是我们玩家之中逆袭的典范与楷模一般的存在。 你是想成为正义的伏地魔,还是被干掉的坏小屁孩?想当伏地魔的话,就别动。想当小屁孩的话,请随便。” “朕要当伏地魔!朕要黑科技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