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多米尼克库克 : 浩渺天地,天骄当世,群雄并起。少年江枫,因一块龙血魂玉,被视作天煞孤星,弃于妖兽山脉。然,天不亡我,一朝崛起,制霸五域。一人一剑,败天骄,压群雄,成就绝世神君之名。”
回复 阿帕奇: 这部《姜汁撞奶糖》【火热新书】出生时因为自带属性太高,被阴间玩家称为BUG的存在;三岁的时候开外围,给阴差放高利贷;六岁时道法大成,鬼王带着我去喝花酒,唱小曲;十二岁老头子给我找了个老婆,但只能看不能用;如今我成年了,终于天下无敌了!当然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昨晚做了个噩梦,梦见个女鬼掐着我的脖子,想要吞了我,我怎么可能如她所愿?使劲一翻身——滴!学生卡。
回复 籽日 :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