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迈克尔莫里西 : 紫禁城前九重门,百官簪缨南阙来。帽插宫花朝天颜,金殿传胪名声传。十里御街打马过,人称大明状元郎。 这是一个现代人在明朝好好读书,天天向上的故事,已有两本两百万字作品完本,人品保证! 书友群:164.548.046大家来聊聊天,提提意见。”
回复 柳成荫: 这部《饥饿如渴的媳妇2》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陈常威 : 陆惊宴第一次遇见盛羡,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想让这个男人哭。后来,陆惊宴哭了。...陆惊宴第一次遇见盛羡是在酒吧里,她手机没信号,找他借网,问他手机热点WiFi是什么?他说:你生日。陆惊宴还没来得及输入密码就被朋友喊走了。她觉得盛羡用自己的生日做密码,一定是喜欢她的,就是闷骚了点,她明里暗里勾搭了盛羡大半年,她才发现盛羡的WiFi密码是:nishengri...明艳千金大小姐X法学院最年轻教授甜文。1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