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天问1996.CS : 他是一介顽石,却机缘巧合,开启灵智,虽不能当齐天大圣美猴王,大闹天宫;亦不能做通灵宝玉翩翩浊世公子,左拥右抱;他石生玉,凭一剑,一经,一镜,也能成道,入魔,观自在,搅乱幽冥血海,成就逍遥人生。”
回复 奉义天涯: 这部《车子越癫插的越深》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两只陈洁南 : ——顾文卿摸不透她,一名医者为何懂术修法阵?为何见杀戮眼睛不眨?墨寻看不懂她,似对所有事浑不在意,可又凡事都能牵动她。——无论是人是妖是鬼是仙,终究逃不过一个贪字,或贪金,或贪权,或贪情。他贪了那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许久,把它当作信念,当信念破碎的那一刻,他并不觉痛苦,反倒解脱了。——天渐渐变冷了,入秋的第一场雨此时纷纷而落。他站在小道边静静的听着,隔着青砖泥墙,隔着早桃数枝,隔着那不分明的爱或怨,他听到婉婉转转的吟唱:“……他教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