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优姜 : “大师,为什么我追不到女票?”“如果你想去追逐一只猫,它必然会远远跑开,躲起来不给你碰;但倘若你手里拿着美味的鱼干,你只需待在原地,它便会主动跑到你跟前!”===ps:如果你不懂,值得看看本书!ps:涵盖社交心理,进化心理学,冷读,NLP(神经语言学)等技巧。”
回复 陌雪歌: 这部《林家嫡女n笔趣阁》“你比我有钱吗?” “没有。” “你家里人比我有钱吗?” “没有。” “我每个月都要开支很多,保养费、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少则百万,多则千万,你确定养得起?” “嗯,现在还不行,但不代表以后不行!” “那你以后凭什么要养活我?” “凭,凭,凭我的才华!“ “噗嗤~~” 萧郎决定走上这条逆袭白富美之路!
回复 华凝墨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