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糊涂少年 : 从小便酷爱于武侠小说,幻想着在武侠世界中的侠骨柔情,敢爱敢恨无不叫人为之叹服,特别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中的侠肝义胆,刻骨柔情更是让人如痴如醉。之后的日子里,因不懂得看文字小说去看着其他电视剧的武侠,却总是觉得要比金庸的武侠稍逊一筹,于是终于在一个百无聊赖的日子里看起了金庸的武侠小说,这让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扼腕,看着那种侠义道的意境以及如同昨夜春雨般的眷恋情怀,如何不叫人为之心神荡漾。于是终于有一天用着手中的笔向着金庸,向着武侠去追寻自己梦寐以求的武侠梦。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初涉江湖的小子,即使武功高强,可惜强中更有强中手,几代人的恩怨纠纷,其中复杂的人际更是使得情节云封雾绕,又跟身旁几个颇有情愫的女子何去何从,还请你驻足一观!!!”
回复 鱼跃龙门: 这部《风情万种的舞蹈妈妈》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东门飞雪 : 徐缺幻想过成为那些曲折动听故事里面的主角。当一个成圣的白衣剑客。可以是正道,也可以是邪道;做一个有通天修为的大佬。可以是人族,也可以是妖族!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一本书,一本品级最低,乃至于不入流,且无人问津的修炼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