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小虾米 : 【本小说为玄幻,】 魂,它永度,永度,不走奈何,不喝孟婆,不重生,只永度,为了就是使这天随自己的心而动,使这地随自己而加深,他最主要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找到一个真心的兄弟,而不是所谓的虚假。”
回复 夜飘邈: 这部《神马家庭论推理电影》天才神医年如意,穿越到了一个受气包身上,寄人篱下,表舅母不慈,洗衣洗菜打水砍柴,让她样样包全。什么,表姐吃饭,让她站着夹菜?丫的,夹给你吃,你敢吞吗?什么,不过喂了表姐一条大青虫,就要罚她跪三天三夜?哼哼,喂表姐一颗迷幻药,让表姐主动代本姑娘跪。什么,无良表姑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叔肯忍,婶不忍。一枚黑药丸,直接把表姑送去傻子炕上。有一天,某男一脸危险的盯着她,“看了我身子,就是我的王妃,别想跑。”“那啥。”某女怂了,“要不,我也给你看一下,我有料,你看回去,不吃亏。”某男气的,将此女打包带走。
回复 参江 :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