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喜欢烟花的人 : 是否有前世,是否有来生?前世种下的因是否在这一生开花结果?是老天的惩罚,亦或是命运的安排?也许,仅此而已!梦青歌,咏青时”
回复 愚任: 这部《千鹤酱的开发日记樱花动漫》你的NBA记忆是从哪一年开始的?你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看篮球小说的?我还记得我最开始看篮球小说的时候,那个时代流行的看书方式是租书与买书。那么那些留给我们快乐回忆的篮球小说中,你还记得几位书里主角的名字?慢慢来,最终你还是会想起那几个名字的。只是那个年代离我们已经稍微有些远,那么先让我们从01年开始,走进稍微与你我好像相识相知的、NBA小说的世界,让我们从那时候开始慢慢捡起,自己对篮球小说与NBA球星的记忆与回忆。至于从01年捡起记忆,捡到什么时候,谁知道呢?也许会到16年也是不一定的事!
回复 生莽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